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地见效,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科技创新支撑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6年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原则上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云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有坚实工作基础和较强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研发团队的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单位牵头申报的,应有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参与。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或合同,沪滇合作项目须附沪滇合作协议或上海沪滇合作项目立项证明)。
(二)申报项目企业(包括牵头及参与,下同)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70%,且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及立项,可在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具有相关研究经历及能力,并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实施工作。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每个重点方向下所列选题研究内容(若有),以项目形式进行整体申报,原则上须覆盖选题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基本指标(相关选题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同时应避免项目名称过于宽泛、研究内容偏大求全、考核指标背离核心任务,且不得与以往项目雷同、重复。
(五)落实以需定研,根据项目任务实际需求,实事求是提出申请支持额度。无特别说明的,原则上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财政科技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项目申报单位应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强度,合理编制预算,务求避免研发经费与研发任务不匹配,杜绝经费预算不实。项目评审立项通过后,若发生预算经费审减,原则上被审减经费均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部分解决。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针对部分项目综合运用“揭榜挂帅”、“军令状制”、“赛马制”等新型项目遴选和组织方式;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项目。
(七)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的管理。对于立项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按合同要求达到相关考核指标要求。若因主观原因未达到的,将按照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研究,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项目申报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多单位参与的项目须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境外机构或个人与国内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涉及人的伦理学相关的研究,应当出具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涉及国家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科技伦理专家复核意见。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研究项目需在申请书中说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过程和程序。涉及伦理学有关的研究项目获批准后如在执行期间更改研究计划的,需按以上要求重新提交更改研究计划后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
二、重点支持方向。
方向一:慢病预防及诊疗关键技术研究
选题1:心脑血管疾病
1.1复杂心律失常
实施内容:开展脉冲电场消融(PFA)技术的临床评价及不同消融策略的对比研究,阐明PFA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持续性房颤、心衰合并房颤、高龄(>80岁)患者等复杂心率失常的PFA治疗分层方案,形成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
考核指标:针对1种病症阐明脉冲电场消融(PFA)技术治疗机制,建立或优化1种复杂心率失常的标准化流程,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建立1套临床精准防治规范体系,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1.2高原地区心脑血管疾病
实施内容:针对高原地区难治性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高发、高致残、高致死的现状,进一步优化治疗策略,构建一套具有区域特色、科学规范、可推广的综合管理及规范化诊疗体系。解决高原特殊环境下心脑血管疾病的早期筛查、精准治疗、围术期管理及长期随访等关键问题,提高高原地区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考核指标:建设云南省心/脑血管疾病数据库和生物样本库,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研发1项治疗关键技术与诊疗路径,建立1套临床精准化防治规范体系,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选题2:代谢性疾病
2.1:痛风和高尿酸血症防治
实施内容:分析云南省痛风和高尿酸血症发病机制,结合民族医药治疗痛风和高尿酸血症的经验,构建云南特色干预措施及治疗方案,针对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规范化临床评价,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或规范。
考核指标: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建立1种中(民族)西医结合临床干预方案,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2.2:糖尿病并发症防治
实施内容:针对糖尿病足、视网膜病变、心肾并发症和神经病变等糖尿病并发症诊疗困难,开展早期筛查与精准干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组织再生与感染控制(糖尿病足)、多器官协同保护(心肾并发症)、难治性神经痛干预等诊疗关键技术研究,构建有效干预措施及治疗方案,针对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规范化临床评价,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诊疗指南或规范。
考核指标: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建立或优化1种临床干预方案,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选题3:恶性肿瘤
3.1遗传性肿瘤防治
实施内容:针对结直肠癌、乳腺癌、胃癌等云南高发遗传性肿瘤诊疗困难,探索发病机制,构建有效干预措施及治疗方案,评估治疗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或规范。
考核指标: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建立或优化1种临床干预方案,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预期5年生存率提高到60%,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3.2口腔鳞癌防治
实施内容:针对口腔鳞状细胞癌(OSCC)云南地区高发病率现状,研究发病机制。联合靶向、免疫、化疗及放疗等手段,建立或优化综合治疗策略,提升敏感性,延缓耐药性,评估治疗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或规范。
考核指标:阐明口腔鳞状细胞癌致病机制,新建1套多方法临床治疗方案,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预期5年生存率提升10%,建立1套临床精准化防治规范体系,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3.3放疗并发症治疗
实施内容:针对皮肤与粘膜损伤、骨髓抑制、呼吸系统损伤等临床诊疗难题,开展防治治新方案研究,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和规范。
考核指标: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新建1种治疗放疗并发症临床防治方案,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建立1套临床精准化防治规范体系,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选题4:呼吸系统疾病
实施内容:开展感染性呼吸系统疾病流行病学研究,建立省内感染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疾病数据库,形成感染性呼吸系统疾病风险预测、疾病早筛、精准诊断、慢病管理的规范化诊疗方案,评估治疗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发感染性呼吸系统疾病合并症的病原学快速检查新技术。
考核指标:建立临床数据开放共享机制,联合不少于3个省级医疗机构建设感染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共享数据库;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新建或优化1项感染性呼吸系统疾病及其合并症规范化诊疗体系标准,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研发1项呼吸疾病病原学快速检查新技术。
方向二:造血干细胞移植关键技术研究
其他申报条件及要求:申报单位需要同时具备造血干细胞移植临床服务资质和药品GCP临床试验资质、医疗器械GCP临床试验资质。
实施内容:针对重型地中海贫血、粒细胞性白血病等血液重症的临床诊疗难题,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创新研究与应用,研发红系分化中免疫调节信号通路的新药和细胞制剂,阐明移植治疗的分子机制,评估新型干预措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创新建立可用于临床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和规范。
考核指标:针对1种病症阐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机制,建立1项血液重症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根治新技术,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完成不少于30例移植治疗,临床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研发1个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监测基因检测试剂盒获医疗器械备案或进入国家优先审批通道。
方向三:妇产疾病关键技术研究
实施内容:构建覆盖大人群的一级防控体系区域示范网络并建成有代表性的中国西南或西部人群生殖遗传专病数据库。围绕羊水栓塞、子痫及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血栓栓塞性疾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严重产褥感染等妊娠期重大疾病,开展致病机制、快速、精准诊治关键技术研究,评估治疗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或规范。
考核指标:联合不少于3个云南省级医疗机构建设中国西南或西部人群生殖遗传专病数据库。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制定1套妊娠期重大疾病诊疗技术规范,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方向四:儿童健康与疾病关键技术研究
实施内容:建立区域性儿童健康数据库,针对儿童常见疾病如呼吸道感染、精神疾病、遗传代谢病、儿童肥胖代谢病、发育障碍及儿童肿瘤等,开展创新诊断、治疗和预防技术研究,评估治疗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可推广应用的临床精准化诊疗指南或规范。
考核指标:联合不少于3个云南省级医疗机构建立覆盖新生儿至青少年阶段的区域性儿童健康数据库。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制定1项诊疗技术规范,形成1套指导标准,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方向五:应对人口老龄化关键技术研究
实施内容:聚焦老年高发疾病与功能维护,重点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早期预警及干预研究;肌少症、衰弱等多病共存状态的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治研究。研发基于多组学技术(如基因组、代谢组)的老年疾病风险预测模型,探索人工智能辅助的老年认知功能评估工具和数字疗法在慢病管理中的应用,开发智能化、适老化的健康监测设备与辅助生活器具。
考核指标:针对1种病症阐明致病机制,建立或优化1项疾病诊疗规范,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开发1款老年人健康状态智能监测可穿戴设备或辅助器具获医疗器械备案或进入国家优先审批通道。
方向六:中医诊疗技术研究
实施内容:发挥中医或民族医诊疗技术在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脾胃疾病、皮肤病、骨关节病、代谢类疾病、免疫系统疾病、肿瘤、青少年肥胖、辅助生殖等方面优势特色,开展针灸、推拿、中药外治等特色疗法诊疗理论研究,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中医或民族医现代化诊疗技术体系,评估治疗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考核内容:针对1种病症阐明中医(民族医)治疗机制,建立1项中医(民族医)特色诊疗理论和技术体系,制定1项中医诊疗技术标准,开展临床评价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形成1套中医或民族医诊疗操作规范或疗效评价体系或质量控制标准,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方向七:重大传染病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7.1 跨境传染病传播防控
实施内容:针对野生动物、昆虫等携带的高风险传染病病原,开展病原监测网络构建、风险评估模型建立及防控策略优化研究,开展病原鉴定、病原储备、防控药物等研究。
考核内容:制定不少于3种高风险传染病病原防控技术操作规范或传播防控指南,进行技术推广和普及应用不少于3个监测点;并完成对应病原分离、评估及储备,完成不少于1种对应防控药物或疫苗临床前预研究工作。
7.2 跨物种传染病防控
实施内容:针对云南高发、多发跨物种传染病开展媒介生物监测网络构建、传播风险评估模型建立、传播阻断技术研究及防控策略优化研究。
考核指标:制定3项云南高发、多发跨物种传染病防控技术操作规范或传播防控指南;开展早诊早治研究,研制快速筛查装置1套,检出率达到90%,并完成中试生产验证研究;完成对应病原分离、评估及储备;研制显著优于现有防控产品的新产品,并实现上市销售。
方向八:AI赋能医疗关键技术研究
其他申报条件及要求:原则上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厅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3。
8.1 AI辅助诊断
实施内容:围绕云南疾病谱特点,发掘AI赋能医疗潜能,研发医疗AI辅助医学影像、病理、超声、心电等诊断和手术系统,并开展临床验证,帮助提高临床诊断精准度。
考核指标:针对1项AI辅助诊断技术阐明算法原理,开发1个经临床验证的AI辅助诊断系统,显著提升现有识别效率,检查识别精度达到95%,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并在3家云南省级医疗机构示范应用。
8.2 AI辅助预警和分诊
实施内容:基于多模态数据技术研发健康体检、高原肿瘤、骨科疾病、呼吸疾病、心脏疾病、消化疾病等重大疾病智能预警系统和分诊平台,提升诊疗效率和精准度。
考核指标:针对1个病症阐明AI辅助预警和分诊技术算法原理,搭建1个智能预警、分析评估系统和分诊平台系统,显著提升现有识别效率,提高病症预警和分诊准确率达95%,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并在3家云南省级医疗机构示范应用。
方向九:沪滇协作临床技术研究
其他申报条件及要求:本方向为沪滇合作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与上海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科研合作协议或已获上海沪滇合作项目支持。
实施内容:发挥沪滇协作优势,面向云南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诊疗的临床需求,充分利用上海临床技术研究前沿优势,结合云南实际开展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提升云南医疗机构临床研究和医疗技术水平。
考核指标:基于上海已取得的国内领先临床诊疗技术创新成果,针对1种病症诊治开展适宜云南医疗机构推广的诊疗新技术研究,制定1项标准化诊疗规范或防控策略,并开展临床疗效一致性评价且入组病例数不少于100例,制定1项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本通知发布后,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报项目。项目类别请选择重点研发计划下医疗卫生领域,该申报端口于2025年8月22日开放。
(二)项目申报时限。从本次指南申报发布之日,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开放申报口,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9月7日前完成申报。所有项目需选择省卫生健康委作为推荐单位,经在线审核后,于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省科技厅。
(三)没有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账户的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参加单位,请先完成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再申报项目。同时,信息系统单位管理员应补充提供本单位有关研发投入相关信息,以及本单位的科研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以上信息合并项目申报材料纳入项目初审等后续立项决策参考。请信息系统单位管理员真实、完整编报,并提供相关单位内部政策文件。
(四)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交有关材料。
四、咨询服务
1.省级部门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咨询电话:0871-63135540。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咨询电话:0871-65720747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